2023-08-18点击量:2383
心理咨询师培训机构的选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因为将直接影响到未来的职业发展和专业能力。在选择心理咨询师培训哪里比较好时,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1、正规性正规的机构必须有相关授权或合作证明。这些证明可以是教育部门的认可、行业协会的认证、学术机构的合作等。如果该培训机构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明,建议不要选择,可能存在风险。可以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平台来搜索该机构,看其是否正规,从业时间长短,以及机构是否专门从事心理咨询。2、资质和师资力量心理咨询师培训的质量与老师的水平直接相关。可以在网上搜索该培训机构的老师,了解他们的师资背景。主要关注他们的从业时间、工龄和学习经历。同时,也可以查看学生对该老师的课程培训效果的评价,这将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3、收费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注意避开有二次收费的机构,如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等单独收取都算。最好选择一次性收费并提供明细的机构,这样可以避免后期的额外费用。另外,要确保与培训机构签订金钱合同,并要求开具发票,以保障自己的权益。4、服务培训机构的服务质量也是选择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可以了解该机构是否提供直播课程,并询问是否有一对一的班主任、助教等帮助监督学习。在上课过程中,是否可以随时和老师进行提问和互动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这些服务将有助于减轻学习压力,提高学习效果。最后,选择好机构后,需要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学习计划,并准备好笔记本和其他学习工具。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保持耐心和坚持,将所学知识牢牢地刻在脑子里。不要急于求成,要有充分的准备,这样才能在学习中取得良好的成果。总之,选择心理咨询师培训哪里比较好时,要综合考虑其正规性、资质和师资力量、收费和服务等因素。只有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才能获得高质量的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2023-08-18点击量:2585
健康管理师课程培训内容有哪些?健康管理师课程培训内容主要是根据考试内容而定的,目前健康管理师的考试科目有两个《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和《健康管理师国职业资格三级》,其中《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属于理论知识,而《健康管理师国职业资格三级》是实操技能知识,培训主要内容如下:(1)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的方法与途径、健康状况预测分析、健康状况评估、督促、提高;(2)医学基础:人体生理学、人体解剖学、细胞学、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体内循环系统等;(3)环境与健康:环境与健康的关系、环境卫抄生的重要性、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环境质量评价;(4)心理与健康:心理与健康的关系、心理评估的概念、心理评估的方法、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心理咨询的方法和技巧;(5)营养与健康:基础营养、食物营养、人群营养、公共营养、常见病预防保健、常见病的营养治疗、家庭突发性疾病的预防保;(6)运动与康复:运动与健康的关系、运动疗法的概述、运动疗法的各种技巧、传统康复保健;(7)养生与健康:养生太极拳;(8)亚健康指导:亚健康的定义、亚健康的界定、亚健康的起因和危害、亚健康的指导和管理。以上就是关于健康管理师课程培训内容有哪些的相关介绍,供大家参考。...
2023-08-17点击量:2310
报考营养师时,选择合适的机构非常重要。以下是选择报考营养师哪个机构好一些考虑因素:首先,要看机构的收费情况。一些机构可能会以低廉的价格吸引学员,但这往往是骗局。一般来说,正规的培训机构收费在3000~4000之间,并且是一次性收费。如果某个机构声称只需要1000到2000的报考费,这可能是二次收费的陷阱,需要特别小心。其次,要注意课程的有效性。考证是一项不确定的任务,没有人能保证100%通过。因此,选择机构时要注意他们的课程有效期。如果自己没有考过,而机构的课程已经到期,那么可能需要再次支付费用。因此,要选择有合理有效期的课程。另外,了解机构的规模也很重要。优先选择大型机构,特别是人社局授权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要认真对待合同中的条款,确保有记录或收据,以便有保障。关于公共营养师的前景,从整体环境来看,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健康饮食的需求也在增加。拥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人将会更加受欢迎。从个人角度来看,考取公共营养师证书后,所学的技能和知识在生活中和人际交往中都能起到重要作用。在家庭中,可以更好地控制家人和自己的健康饮食,提高生活质量。此外,作为公共营养师,还可以为他人提供专业的营养指导,帮助他们改善饮食习惯,提高健康水平。综上所述,选择合适的报考机构对于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共营养师至关重要。报考营养师哪个机构好,要注意机构的收费情况、课程有效性和规模,考虑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和个人发展潜力。通过认真选择和努力学习,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共营养师,并为社会健康做出贡献。...
2023-08-17点击量:2330
考取健康管理师证有什么用?考取健康管理师证有许多好处。首先,健康管理师面临的机遇非常优越。随着我国慢性病患病率的增加、老年化群体的增多以及亚健康群体的庞大,人们对健康的意识不断增强。同时,我国的医疗体系也在向以健康管理为主的预防系统转型。因此,作为健康管理师,面对的机遇非常广阔。经济学家预测,21世纪将是健康管理的世纪,而互联网之后,健康产业将成为下一座金矿。其次,健康管理师的工作自由且简单。健康管理师非常适合创业,可以成为私人健康顾问,开设自己的社区健康管理工作室。工作的自由度很大,没有人限制。而且,健康管理师的工作内容相对简单,不像其他职业需要受制于上级的指示,也不需要经常面对上级的批评。作为健康管理师,为人们的健康而工作,这个职业是非常崇高的,受到人民的尊敬和爱戴。第三,健康管理师的薪水相对较高。如果在企业就职,除了基本工资外,还可以获得业务提成。同时,作为私人健康顾问,健康管理师的收入更加可观。一个月的收入往往超过万元。第四,健康管理师的竞争对手相对较少。由于这个职业相对较新,培训工作才刚刚开始,目前拥有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还不超过200人。而全国缺乏100万以上的健康管理师,所以加入健康管理行业时面对的竞争对手较少。最后,健康管理师这个职业相对较新。健康管理师这个职业是在2005年年底才公布的,目前了解这个职业的人并不多,了解这个职业的人更少。从事一个行业越早越好,现在健康管理这个行业发展迅速,而健康管理师的培训也刚刚开始。因此,现在加入健康管理行业可以占据先入优势。考取健康管理师证有什么用?考取健康管理师证有许多好处。这个职业前景广阔,工作自由简单,薪水高,竞争少,而且这个职业相对较新。如果你对健康管理感兴趣,考取健康管理师证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2023-08-17点击量:2244
健康管理师资格证备考是一个需要系统学习和大量练习的过程。下面详细介绍健康管理师如何备考资格证?一、系统地学习1.了解知识结构体系:首先要了解健康管理师的知识结构体系,了解考试的范围和重点。可以参考官方提供的考纲或教材,制定出知识结构框架,明确各章节知识点在框架中的位置。2.制定学习计划:根据知识结构框架,制定一个系统的学习计划。将整个知识点分成小模块,每天或每周安排学习时间,逐步深入学习。3.高效学习方法:采用高效的学习方法,例如拆分知识点,归纳总结,制作思维导图等。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习惯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二、充分理解1.不死记硬背:健康管理师涉及的知识点很多,不要只是死记硬背。要理解其中的道理和原理,掌握知识点的内涵和外延。2.运用实例:在学习过程中,尝试将知识点与实际案例结合起来,找到实际应用的场景。通过实例的运用,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记忆知识点。3.多角度思考:对于一个知识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参加讨论或与他人交流,拓宽自己的思维,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三、学会举一反三1.结合理论与实践:健康管理师的知识需要结合理论与实践。在学习过程中,要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理解知识点的应用场景和实际意义。2.综合运用知识点:在学习过程中,要将不同的知识点进行综合运用。可以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参加模拟考试等方式,将不同的知识点进行组合和应用,提高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四、大量练习1.做题练习:做题是备考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购买相关的习题集或参加在线模拟考试,进行大量的题目练习。做题时要注意思考解题思路和方法,及时总结和反思。2.错题复习:对于做错的题目,要及时进行错题复习。找出错误的原因,重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点。3.模拟考试: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参加一些模拟考试,模拟真实考试环境,检验自己的备考情况。通过模拟考试,可以提前感受考试的紧张氛围,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及时调整备考策略。健康管理师如何备考资格证?健康管理师备考资格证需要系统学习、充分理解、学会举一反三和大量练习。通过合理的学习计划和高效的学习方法,结合理论与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解题能力,最终顺利通过资格证考试。...
2023-08-17点击量:2324
公共营养师是一个专业的职业,需要通过系统的培训和考试才能获得资格。选择一个好的公共营养师培训机构对于学习营养相关知识和技能至关重要。下面是公共营养师培训机构哪家好怎么选的一些建议。首先,可以通过试听课程来判断一个培训机构是否适合自己。试听课程可以让我们亲身体验到课堂上学习营养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情况。在试听课程中,我们可以注意教学内容是否丰富、教学方法是否有效、教师是否专业等方面。如果试听课程让我们觉得学到了有用的知识和技能,那么这个培训机构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其次,我们应该关注培训机构的专业性。营养师考试只接受官方授权的机构代他人报名,因此,选择一个正规的培训机构非常重要。可以查看培训机构的官方认证信息,了解其是否获得了相关资质和认可。同时,还可以了解一下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看看是否有专业的教师和丰富的学习资源。一个专业的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全面的教学服务,帮助学员全面掌握营养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最后,可以通过与老学员交流来了解培训机构的情况。正规的培训机构通常有很多学员,并且有专门的学生群体。可以通过与老学员交流,了解他们对培训机构的评价和体验。如果学员人数众多,说明这个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较高,值得选择。此外,学员集中起来也方便培训机构进行后续的一些其他事宜,如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活动安排等。这些都是选择一个好的公共营养师培训机构的参考指标。以上就是关于公共营养师培训机构哪家好怎么选的相关内容介绍。选择一个好的公共营养师培训机构是学习营养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关键。通过试听课程、关注机构的专业性和与老学员交流,我们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培训机构,帮助我们顺利获得公共营养师的资格,并为未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2023-08-15点击量:2443
根据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2023年山东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00—8月24日16∶00。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3〕22号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4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0月21日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22日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规范填涂相关信息,以免影响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四、报考条件(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具备上述“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名条件”,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三)报考条件相关要求1.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2.“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3.“相关专业”的界定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4.“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5.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四)按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规定,中专学历的应试人员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得报考。(五)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一)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24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8月26日9∶00—9月1日16∶00。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自2023年报名起,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25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1.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2.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职称证书。3.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职称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4.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5.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七)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八)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六、考试信息管理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2。七、收费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八、考试大纲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3)》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807&page=1)。附件: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8月2日附件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2年9月—现在1998年7月—2012年9月专业代码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07学科门类:理学07学科门类:理学0703化学类0703化学类070301化学070301化学070302应用化学070302应用化学070303T化学生物学070303W化学生物学070304T分子科学与工程070304W分子科学与工程071生物科学类070生物科学类071001生物科学070401生物科学070407W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0411S生物资源科学070412S生物安全070405W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071002生物技术070402生物技术070405W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071003生物信息学070403W生物信息学070404W生物信息技术070408W医学信息学08学科门类:工学08学科门类:工学0813化工与制药类0811化工与制药类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081103W化工与制药081302制药工程081102制药工程081103W化工与制药081305T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081104S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0826生物医学工程类0806电气信息类082601生物医学工程080607生物医学工程080626S医疗器械工程0830生物工程类0818生物工程类083001生物工程081801生物工程081906W生物系统工程081410S轻工生物技术083002T生物制药081107S生物制药10学科门类:医学10学科门类:医学1001基础医学类1001基础医学类100101K基础医学100101*基础医学1002临床医学类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100201K临床医学100301临床医学100202TK麻醉学100302*麻醉学100203TK医学影像学100303*医学影像学100204TK眼视光医学100306W眼视光学100205TK精神医学100308W精神医学100206TK放射医学100305W放射医学1003口腔医学类1004口腔医学类100301K口腔医学100401口腔医学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2预防医学类100401K预防医学100201预防医学100402食品卫生与营养学100204S营养学040332W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100403TK妇幼保健医学100203S妇幼保健医学100404TK卫生监督100206S卫生监督100405TK全球健康学100205S全球健康学1005中医学类1005中医学类100501K中医学100501中医学100502K针灸推拿学100502针灸推拿学100503K藏医学100504藏医学100504K蒙医学100503蒙医学100505K维医学100506W维医学100506K壮医学100507S壮医学100507K哈医学100508S哈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类1005中医学类100601K中西医临床医学100505W中西医临床医学1007药学类1008药学类100701药学△100801药学△100807W应用药学△100702药物制剂△100803药物制剂△100703TK临床药学△100808S临床药学△100704T药事管理△100810S药事管理△100705T药物分析△100812S药物分析△100706T药物化学△100813S药物化学△100707T海洋药学△100809S海洋药学△1008中药学类1008药学类100801中药学△100802中药学△100802中药资源与开发△100806W中药资源与开发△100803T藏药学△100805W藏药学△100804T蒙药学△100811W蒙药学△100805T中药制药△100814S中药制药△100806T中草药栽培与鉴定△100804W中草药栽培与鉴定△1009法医学类1006法医学类100901K法医学100601*法医学1010医学技术类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101001医学检验技术100304*医学检验101002医学实验技术100311W医学实验学100309W医学技术100312S医学美容技术101003医学影像技术100303*医学影像学080629S医学影像工程101004眼视光学100306W眼视光学101005康复治疗学100307W康复治疗学101006口腔医学技术100402W口腔修复工艺学101007卫生检验与检疫100202S卫生检验1011护理学类1007护理学类101101护理学100701护理学一、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专业,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目录来界定和解释。c.列入表中1007药学类和1008中药学类下的专业(标注△)为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其他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二、专科(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专业代码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57生物与化工大类53生化与药品大类5701生物技术类5301生物技术类570102化工生物技术530101生物技术及应用530103生物化工工艺530102生物实验技术530104微生物技术及应用570103药品生物技术530101生物技术及应用530102生物实验技术530104微生物技术及应用5702化工技术类5302化工技术类570201应用化工技术530201应用化工技术530202有机化工生产技术570205精细化工技术530205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570207工业分析技术530208工业分析与检验5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53生化与药品大类5902药品制造类5303制药技术类590202药品生产技术530303化学制药技术530302生物制药技术530301生化制药技术530305药物制剂技术530304中药制药技术590204药品质量与安全53040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530306药物分析技术530402药品质量检测技术5903食品药品管理类5304食品药品管理类590301药品经营与管理530403药品经营与管理590303保健品开发与管理530404保健品开发与管理59030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62医药卫生大类63医药卫生大类6201临床医学类6301临床医学类620101K临床医学630101临床医学620102K口腔医学630102口腔医学620103K中医学630103中医学620104K中医骨伤630109中医骨伤620105K针灸推拿630108针灸推拿620106K蒙医学630104蒙医学620107K藏医学630105藏医学620108K维医学630106维医学630107中西医结合620111K朝医学6202护理类6302护理类620211护理630201护理6203药学类6303药学类620301药学△630301药学△630305现代中药技术△620302中药学△630302中药△620303蒙药学△630306蒙药学△620304维药学△630303维药学△620305藏药学△6204医学技术类6304医学技术类620401医学检验技术630401医学检验技术620402医学生物技术630402医学生物技术620403医学影像技术630403医学影像技术620404医学美容技术630408医疗美容技术620405口腔医学技术630406口腔医学技术620406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630410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620407眼视光技术630404眼视光技术620409呼吸治疗技术630409呼吸治疗技术6205康复治疗类6304医学技术类620501康复治疗技术630405康复治疗技术6208健康管理与促进类6304医学技术类620802医学营养630407医学营养620812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注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2004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2015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b.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c.列入表中6203药学类下的专业(标注△)为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其他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附件2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考试名称级别专业考试科目026.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02.免二科01药学二科1.药事管理与法规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02中药学二科1.药事管理与法规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04.考全科01药学四科1.药事管理与法规2.药学专业知识(一)3.药学专业知识(二)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02中药学四科1.药事管理与法规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2023-08-15点击量:2425
根据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2023年山东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00—8月29日16∶00;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00—9月7日16∶00。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0月28日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10月29日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报考条件(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二)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三)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四)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条件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公共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专业实务》1个专业科目考试。(五)报考条件相关要求1.报考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2.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条件中,符合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应试人员,可查看《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一)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8月29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9月7日16∶00。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自2023年报名起,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30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1.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职称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提供)。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职称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5)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提供)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七)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9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八)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2023-08-15点击量:2516
根据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2023年山东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00—8月24日16∶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考网站,填写报考信息,缴纳报名费用。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3〕2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0月28日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10月29日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四、报考条件(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2个基础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的考试。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三)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四)“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jigou/sjjg/jgrss/rssgzxx/202107/20210702_250658.html)进行查询。应试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须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即符合“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条件。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一)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24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8月26日9∶00—9月1日16∶00。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自2023年报名起,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25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1.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5)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提供)。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25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5.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七)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9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八)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六、考试信息管理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七、收费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八、考试大纲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s://www.giwp.org.cn)。附件: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7月27日附件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名称级别专业科目045.一级造价工程师04.考全科01.土木建筑工程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3.建设工程计价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02.安装工程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3.建设工程计价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03.交通运输工程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3.建设工程计价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04.水利工程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3.建设工程计价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02.免二科01.土木建筑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02.安装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03.交通运输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04.水利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01.增报专业01.土木建筑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02.安装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工程)03.交通运输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04.水利工程2.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2023-08-15点击量:2371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可知,2023年重庆一级造价师报考时间为8月18日9:00-8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3〕35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8月18日9:00-8月28日17:00。(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18日9:00-8月29日17:00。二、考试信息(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题型10月28日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10月29日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客观题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主观题(二)考试设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办理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考场设置。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三、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三种类型。(一)“考全科”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免二科”报考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港澳台居民报考。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jigou/sjjg/jgrss/rssgzxx/202107/20210702_250658.html)进行查询。应试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须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即符合“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条件。四、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五、报名程序和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一)注册信息。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自2023年度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考后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资格复审时,按审核部门要求提交,接受人工核查。(二)信息填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4.“报名表”报考人员自行选择打印,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四)网上缴费。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新考生,并在考试结束后退回其余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五)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3日-27日。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27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一)考试成绩查询。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月上旬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二)合格标准。自2022年度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七、考后在线人工核查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八、监督监管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九、证书发放和查询核查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其它要求(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三)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考生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十一、咨询电话(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88152240。...
2023-08-15点击量:2394
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辽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为8月15日9:00-8月25日24:00。报考条件及要求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级别为增报专业)。(三)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级别为免二科):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考试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下午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10月29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报名安排时间报名安排具体要求8月15日9:00-8月25日24:00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lnrsks.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8月15日9:00-8月28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核查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有关要求办理。8月15日9:00-8月29日24:00网上缴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网上支付缴费流程”说明。10月21日9:00-10月27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2023-08-15点击量:2464
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辽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为8月21日9:00-8月31日24:00。报考条件及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文件规定:(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二)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专业实务》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三)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四)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实务》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六)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七)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3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考试时间10月28日上午0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10月29日上午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报名安排时间报名安排具体要求8月21日9:00-8月31日24:00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lnrsks.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8月21日-9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核查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有关要求办理。8月21日9:00-9月3日24:00网上缴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网上支付缴费流程”说明。10月20日9:00-10月29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2023-08-15点击量:2429
根据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3年辽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lnrsks.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方式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二、报考条件及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一科)。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三)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三、考试安排(一)考试设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二)考试时间11月4日上午0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11月5日上午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答题要求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2.《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四)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四、报名相关事宜参加我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一)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二)报名安排时间报名安排具体要求8月25日9:00-9月4日24:00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lnrsks.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8月25日9:00-9月5日17:00资格核查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有关要求办理。8月25日9:00-9月6日24:00网上缴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10月27日9:00-11月5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三)注册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2.报考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考人员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进行人工核查。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4.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四)填报信息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审核点(见附件)。(五)选择办理方式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3)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六)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七)资格核查与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2。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线上重点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4.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③撤回承诺申请的;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⑤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⑥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④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一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八)收费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3.需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在辽宁人事考试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8位查询并下载本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九)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五、成绩及证书管理(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六、考试大纲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article/21646)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七、严肃考试纪律(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八、其他(一)我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专业划分专业名称(98版)旧专业名称(98年前)工学类相关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管理学类相关专业管理科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8月14日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附件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考区资格核查部门办公地址咨询电话沈阳沈阳市考试院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024-22866188大连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0411-39997611鞍山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0412-5517323抚顺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部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2楼024-58303599本溪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68号024-47133167024-47133166丹东丹东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2楼0415-3105861锦州锦州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5段恒升现代城13甲0416-2118792营口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大楼0417-2988605阜新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阜新市中华路79号0418-2680093辽阳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2楼0419-4136266盘锦盘锦市就业和人社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201房间0427-2826034铁岭铁岭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铁岭市人事考试中心)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30号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楼024-74830136024-72688456朝阳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朝阳市人事考试专用考场(朝阳市双塔区劳动大厦2楼)0421-26511710421-2653199葫芦岛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2楼0429-6660762省直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B0102024-12333-0...
2023-08-15点击量:2377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3年黑龙江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是8月14日-23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资格核查、网上缴费等流程。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23〕113号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告知承诺制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操作流程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骤和要求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操作流程”栏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四)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等四项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84号)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9元。三、考场设置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考试大纲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五、雷同答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工作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本地区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平稳、有序。附件: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3年8月3日附件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时间工作安排2023年8月14日-8月23日网上报名2023年8月14日-8月24日在线资格核查(节假日休息)2023年8月14日-8月25日网上缴费2023年10月24日-10月26日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2023年10月29日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2024年1月上旬通过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2023-08-15点击量:2305
考初级安全工程师作用大不大?初级安全工程师的作用还是非常大的,他们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初级安全工程师证可以评职称、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执业,并且还可以考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具有很多用处。首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可以评职称。根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被视为具有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且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这意味着初级安全工程师可以通过取得证书来提升自己的职业地位和待遇。其次,初级安全工程师证书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执业。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可以按照专业类别在相应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中执业。这意味着初级安全工程师可以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机构中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和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服务。此外,初级安全工程师证书还为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职业水平提供了机会。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的人员可以考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对于大专以下学历的考生来说,这是一个更高级别证书的考取途径。通过考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初级安全工程师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和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考初级安全工程师作用大不大?总的来说,初级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他们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评职称、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执业,并且还可以通过考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职业水平。初级安全工程师可以受聘于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如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安全咨询等机构。他们的工作对于保障企业和机构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对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初级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