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8点击量:2192
欢迎报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近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4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计划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中的《招考简章》。欢迎广大有志于投身供销合作事业的优秀青年踊跃报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8:00至2023年10月24日18:00报名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总社官网:http://www.chinacoop.gov.cn/咨询电话:010—66051061,66051176,66051121...
2023-10-18点击量:2191
关于科技部2024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事项的说明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就科技部2024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职位条件专业:职位表中所称“理学(07)”、“工学(08)”等均指学科门类;所称“金融学”指一级学科和相关专业。外语要求:各职位要求的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为必要条件,如大学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也视为符合英语要求。驻外储备职位必须服从驻外工作安排,如不能接受驻外工作请勿报考。二、信息填写要求填写科技部职位网上报名信息时请注意以下事项。(一)学习经历请按最高学历填写所学专业,并在学习经历栏内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小学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本科及以上阶段必须填写所学专业和所获得学位),专业名称应以毕业证书为准,获得学位应以学位证书为准(应届毕业生以将获得学历、学位为准,请务必向学校相关部门确认)。如有留学经历,请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获得的学历学位须已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注明认证书号码。(二)外语水平请在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明英语成绩,按“英语六级xxx分”格式填写(旧体制按照“英语六级优秀”或“英语六级合格”格式填写)。如大学英语专业八级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请按照“英语八级优秀”、“英语八级良好”、“英语八级合格”格式填写。(三)个人经历请务必连续准确填写工作和学习经历,起止时间具体到月。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连续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未就业或无业期间须注明时间和居住地)。如有需要做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填写在备注栏内。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发现在报名中填写不实信息的,取消本次考录资格。三、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一)进入科技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和科技部网站公布。(二)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英语测试,重点考查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15%。进入面试名单人员均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同时我们将视情况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个性评价。四、咨询方式报名期间,我部设立了咨询电话010-58881749、010-58881789、010-58881729和电子邮箱mostkaolu@sina.com。因咨询人数较多,如无法拨入咨询电话或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咨询,请使用我们的咨询邮箱,发邮件时请详细说明个人信息和需要咨询的问题,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或处理。...
2023-10-18点击量:2244
商务部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政策问答一、商务部2024年计划招录多少人?具体有哪些职位?答:我部2024年计划招录42人。职位主要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一)职位面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专业毕业生;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二)职位面向法学(限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政治学(限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专业毕业生;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三)职位面向理学(限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工学(限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四)职位面向文学(限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限中国史、世界史),哲学,管理学(限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生;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五)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六)职位面向复语型专业毕业生。一个非通用语职位面向复合型(阿拉伯语加其他文科类专业)专业毕业生;三个非通用语职位面向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专业毕业生。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304/t20230419_1056224.html);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t20220914_60828.html)。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等,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部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二、对报考人员年龄有何要求?对性别和身高有限制吗?答:报考人员须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对报考人员的性别和身高无任何限制。三、对报考人员的基层工作年限有什么要求?答:我部所有招录职位均无基层工作经历限制,欢迎广大应届毕业生报考。四、报考人员有多个专业,应如何报考?答: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职位,报考人员所学多个专业均同时具有教育部制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即可任选一个专业报考。如:报考人员本科专业为社会学,硕士专业为统计学,且上述两个专业均获教育部制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则可按上述任一专业报考。五、各职位对报考人员英语水平有何要求?答: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三)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四)职位须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5分及以上,熟练使用英语处理涉外事务,能胜任经贸谈判工作;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五)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英语六)职位须英语专业四级良好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外语水平栏和备注栏中注明外语考试名称和成绩,否则视同不符合条件。六、各职位包含哪些用人司局?报考人员需要选择具体司局吗?答:英语一、英语二、英语三和英语四4个职位均由多个司局合并组成。报考人员只需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语言水平等基本情况,选择合适的职位报考,无需选择具体司局。具体司局将根据司局需求和报考人员具体情况由组织统筹安排。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有哪些注意事项?答:留学回国人员须在面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最高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用“临时证明”替代),否则视同不符合条件。我部面试初步计划于2024年2月下旬举行。报考时,报考人员须在备注中注明是否已取得认证,或将于何时取得认证,能否于2024年2月下旬面试前取得认证。面试前无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最高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报名时不得以低一级学历专业报考。面试时无法取得最高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答:不能。九、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答:不能。十、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和定向生能否报考?答:原则上不得报考。十一、网上报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一)报名时请认真仔细选择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无法改报其他职位;(二)报名时所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三)报名后请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以便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职位;(四)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免在10月24日报名截止前最后两天报名,否则一旦未通过资格审查就失去了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同时避免因系统拥堵等原因造成的报名失败。欢迎大家踊跃报考商务部,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商务部2024年报考政策问答.pdf...
2023-10-18点击量:2171
商务部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已经公布。商务部2024年计划招录42名公务员,详见附件。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咨询电话:010-65198336附件:商务部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商务部人事司2023年10月13日...
2023-10-18点击量:2303
国家移民管理机构2024年度公务员国考招录公告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为做好国家移民管理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录用计划2024年度,国家移民管理机构计划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共1236名。其中,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43名、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7名、山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3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40名、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6名、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30名、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名、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60名、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5名、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3名、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8名、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59名、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4名、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名、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0名、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4名、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36名、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42名、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53名、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47名、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30名、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5名、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92名、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95名、陕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4名、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名、青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5名、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80名、国家移民管理局北京遣返中心40名、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30名、国家移民管理局广州遣返中心10名、国家移民管理局东兴遣返中心30名、国家移民管理局瑞丽遣返中心28名、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一总队57名、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7名。二、机构简介国家移民管理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管理,副部级,为人民警察序列。主要职责是,协调拟定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口岸证件查验和边民往来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牵头协调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遣返中心、常备力量总队为国家移民管理局垂直管理机构。三、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或直辖市。(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三)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四)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6日登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登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六)笔试时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下午14:00-16:00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具体安排为:11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6日下午14:00-17:00申论(七)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4年1月在专题网站查询。四、招录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单位招考简章中具体职位对应咨询电话。考生可微信搜索“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微信小程序或登录“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网站(https://rczk.nia.gov.cn)了解更多招考信息。附件:各单位招考简章1.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3.山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4.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5.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6.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7.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8.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9.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0.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1.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2.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3.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4.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5.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6.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7.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8.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19.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0.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1.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2.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3.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4.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5.陕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6.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7.青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8.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简章29.国家移民管理局北京遣返中心招考简章30.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招考简章31.国家移民管理局广州遣返中心招考简章32.国家移民管理局东兴遣返中心招考简章33.国家移民管理局瑞丽遣返中心招考简章34.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一总队招考简章35.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招考简章国家移民管理局干部人事司2023年10月14日...
2023-10-18点击量:2268
外交部2024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外交部2024年拟招录141名新干部,欢迎有志于外交事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央机关公务员报考条件,详见国家公务员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政治可靠。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二)服从组织安排。对赴驻外使领馆常驻工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被录用后须服从组织安排随时驻外工作。(三)外语水平较好。报考地区业务司、财务司职位的,应能用外语独立开展工作。报考行政司职位的,应能熟练使用英语处理对外行政事务。具体要求见录用计划表。(四)身心条件良好。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对国内外环境变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均须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进行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及公共科目笔试等安排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请注意以下事项:(一)所学专业:除职位有明确规定外,报考人员本科或研究生任一阶段所学专业符合要求即可报考,报名时请按最高学历填写个人信息。(二)外语水平:报考职位对英语水平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内详细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职位要求通过大学英语4级、6级考试的,如通过英语专业4级或8级考试,亦符合要求。如掌握其他外语,可一并注明熟练程度、等级和分数。非通用语职位报考人员应在“备注”栏注明参加英语等级考试情况(等级和分数),如参加过本专业语种等级考试,或掌握其他外语,亦请一并注明熟练程度、等级和分数。(三)个人经历:请务必如实、准确、连续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具体到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学习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填起,至获得最高学历为止,并详细注明高等教育各阶段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及获得学历学位。如有国(境)外留学经历,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起止时间、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所获学历学位等。工作经历须详细注明各阶段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内容、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有待业或其他情况(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的,须如实填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居住地。在职人员须注明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及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详细连续填写大学毕业后的个人经历,包括在职、待业等情况,此外还须注明各阶段:①起止时间和居住地;②党(团)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党(团)费缴纳截至时间;③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④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考人员报考时如系在职人员,须注明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及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留学回国人员须注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必要时还须根据我部要求提供有关书面材料。如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须详细填写相关工作经历,并注明所属项目名称、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定向生、委培生请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说明;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说明;③委培或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请注明是否为公费师范生。(四)家庭成员: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政治面貌、职务等,个体经营、务农或无业等请注明所在地址。(五)奖惩情况:所获奖励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情况(如外语、演讲、写作等)和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六)其他情况:应届高校毕业生须认真填写高等教育阶段符合职位要求专业的主干课程及成绩。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三、考试、考察工作有关说明(一)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1、公共科目笔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有关考试安排见国家公务员局公告。2、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报考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相应语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下午。(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1、确定人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录用计划中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选。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根据面试人员比例,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将在外交部考录网页(https://www.fmprc.gov.cn/web/wjb_673085/gbclc_603848)公布。2、考试安排: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初步计划于2024年1月下旬在北京集中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专业能力测试科目:地区业务司岗位专业笔试重点测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外交工作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能力。外语考试从听、说、读、写、译等方面全面测查考生的外语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行政司、财务司专业笔试主要测查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4、考生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须携带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外交部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届时根据我部通知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证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三)总成绩计算方式:1、除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外的所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2、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四)体检和考察:我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评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考察将根据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和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我部还将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将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四、其他事项(一)考试录用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外交部考录网页(https://www.fmprc.gov.cn/web/wjb_673085/gbclc_603848)。(二)外交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外交部考录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966598(接听时间:审查期间每日8:00-18:00)。外交部干部司2023年10月14日...
2023-10-18点击量:231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授权,依法依规对全国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金融行业合法、稳健运行。金融监管总局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设立监管局,在306个地市设立监管分局,在1730个县市设立县级派出机构。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系统计划招录1660人,其中:总局机关20人,各省监管局395人,各地市监管分局848人,县级派出机构397人。本次招录由中央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程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金融监管事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笔试安排根据考录工作安排,报考金融监管总局的考生,需参加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根据报考职位不同,分为金融监管财经类、金融监管财会类、金融监管法律类、金融监管计算机类、金融监管综合类等五类。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并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总局机关和各省监管局入围面试考生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4:1,地市监管分局和县级派出机构入围面试考生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3:1。二、关于报考注意事项报考金融监管总局系统考生请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本通知,详细了解有关招考政策,查阅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信息,了解职位信息及条件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填写报名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一)职位对英语的要求按如下标准掌握:1.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及以上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大学英语四级(100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2)大学英语四级(710分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4)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5)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6)大学英语六级(100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7)大学英语六级(710分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8)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2.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及以上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大学英语六级(100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2)大学英语六级(710分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4)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5)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除上述英语证书(成绩)以外,我局不接受以其他英语资格证书(成绩)或其他外语语种证书(成绩)报考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对英语水平有资格要求的职位。考生对招录简章中学历、学位、英语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职位条件把握不准的,须向招录单位咨询,以招录单位解释为准。(二)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不满足相关职位对学历、学位中任一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三)学习经历从小学阶段填起,须注明: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学历层次(本科、硕研、博研)、学位及专业、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等内容。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科研成果等内容。(四)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4届毕业生,应提前与原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身份。如不符合,则不能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五)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在部门及职务等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电话等内容。鼓励补充填写履职经历表现等内容。(六)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所有填报、修改报考信息的历史记录,均可在系统内予以查证,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七)考生报名时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以确保联系畅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10月16日...
2023-10-18点击量:2216
关于海关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说明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海关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要求说明如下:一、报考海关系统公务员,应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考试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各招录海关招考职位列明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向招录海关咨询。二、根据海关工作需要,招考职位中,资格条件要求为“限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24年1月1日至招录海关通知报到之日之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为“限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曾经签订过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发生转移,已经就业或有过就业经历的,不能报考“限2024届高校毕业生”和“限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名时须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影印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报考海关审核。五、报考注明“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职位的人员,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人员身体条件以参加体检时身体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认定。六、报考注明“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提前做好专业能力测试准备,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10%:(一)对于“卫生类”相关职位,主要测试医学综合知识、卫生检疫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二)对于“动植物类”相关职位,主要测试植物保护综合理论知识、动植物检疫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三)对于“科技类”相关职位,主要测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基础理论知识等内容。(四)对于“关税类”相关职位,主要测试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收基础知识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五)对于“风险类”相关职位,主要测试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内容。专业能力测试将于面试前开展,具体安排请关注海关总署及相关招录海关官方网站。七、报考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报考时未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填报信息注意事项如下:(一)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包括曾得到奖惩的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信息。其中,奖励应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无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处分情况未说明的,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处分。(二)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政治面貌、职务等信息,个体经营、务农或待业请注明户籍及实际居住详细地址。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三)报考人员学习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填起,并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如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等)、学习类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学习性质(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上述信息均以所获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四)报考人员须连续、完整填写各阶段工作经历,并注明起止年月(上下条经历的年月应前后衔接,不得有时间上的中断)、工作单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各阶段工作经历期间有借调经历的须一并注明借调起止年月、借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对于没有工作经历的待业人员,应注明起止年月(上下条经历的年月应前后衔接,不得有时间上的中断)、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派出所)、居住地(具体到街道或居委会)、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注明以下情况:①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户籍情况(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五)对于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确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基层项目合同约定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服务期间无借调经历。”如有借调经历的,须如实注明借调起止年月、借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未注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对于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在军队服役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六)各类报考人员应注明最高学历阶段的主要专业课名称及成绩(或等次)。(七)招考职位对英语水平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外语水平”栏内详细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八)招考职位对计算机等级等职业资格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八、各招录海关将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于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3年10月24日(报名最后一天)18:00前将材料补齐后重新向招录海关提交报名申请。对于未按照要求补齐材料的报考人员,各招录海关将给予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对查核。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的,招录海关将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终止录用程序。对于已经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十、报考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以《考试公告》《招考简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相关通知为准。同时,各招录海关也将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考试录用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十一、招考期间,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信息。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十二、海关系统公务员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中国海关,预祝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2023年10月14日...
2023-10-18点击量:2093
欢迎报考海关系统公务员录用职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正式启动。考生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报考相关职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海关系统公务员录用职位!附件:海关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汇总表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2023年10月14日海关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汇总表.xlsx...
2023-10-18点击量:2296
公安部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补充公告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部署安排,根据《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定,现就做好公安部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要求(一)学习经历要求1.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毕业院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3.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4.报考人员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二)身体心理要求1.按照人民警察招录规定要求,入围面试人员一般应参加体能测评、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2.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特殊专业职位免测体能测评,警务技术类职位免测1000米/800米跑项目。公开遴选中,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3.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供用人单位作个性化评价参考。4.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特勤、空警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政治考察要求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报考涉密要害职位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四)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要求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等问题,不得报考。在职人员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供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双签字的报名推荐表,并在备注栏中承诺“本人档案履历清楚、材料齐备,‘三龄二历一身份’准确清晰,能够开展有效考察”。(五)回避关系要求报考人员需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确认是否存在回避关系,若符合报考条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不存在职位回避关系,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二、信息填写规范(一)学习经历填写规范学习经历从小学填起。基础教育阶段,“毕业院校”填写学校所在省市县和学校名称,如:××省××市××县××中学;“学历及专业”填写学历层次(小学、初中、高中等)。高等教育阶段,“毕业院校”填写学校规范全称;“学历及专业”填写学历层次、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历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和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非全日制、自学考试等),如:硕士研究生,0351法律,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报考人员学习经历不连续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按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二)工作经历填写规范报考人员具有工作经历的,须在“工作单位”后括号注明单位性质(党政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在“职务”后括号注明工作身份(在职在编、人事代理、聘用等)。报考人员工作经历不连续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按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规范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应完整填写配偶、父母、子女的有关情况。“工作单位”应准确填写单位具体地址和单位名称;务农的,“工作单位”应详细填写经常居住地址;个体经商的,应填写主要经营场所地址,还应括号注明主要经营范围。“职务”应准确填写规范职务名称,已退休和去世的还应括号注明。(四)其他条件填写规范职位条件中如有其他要求的(如外语等级、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中写明是否具备相关条件要求。对于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参加XX项目,约定时间为YYYYMM—YYYYMM,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对于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在军队服役时间为YYYYMM—YYYYMM。”三、报考有关提示各招录单位将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核结果为“退回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10月24日(报名最后一天)18:00前按要求修改相关报考信息或将材料补齐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未按要求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考人员应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规行为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在后续录用过程中发现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已经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四、咨询监督电话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招考简章职位备注栏中具体用人司局咨询电话。公安部及直属行政、参公单位招录监督电话:010-66261515;铁路公安机关招录监督电话:010-51842808;缉私部门招录监督电话:010-65194040;民航公安局所属公安机构招录监督电话:010-64091767;长江航运公安局招录监督电话:027-82761069;首都机场公安局招录监督电话:010-64539065。公安部人事训练局2023年10月15日...
2023-10-18点击量:2243
关于教育部2024年度公务员考录职位要求的说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将于10月15日开始。现将我部考录职位和有关要求说明如下:一、专业要求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304/t20230419_1056224.html);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http://www.moe.gov.cn/jyb_sjzl/ziliao/A22/201804/t20180419_333655.html)。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们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二、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考生填报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我部考试录用职位要求,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全面、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1.所学“专业”需填写完整准确的专业全称和专业代码,不得填写专业简称。2.“学习经历”需从小学学历填起,并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层次(如中专、本科等)、起止年月、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等),注明各学习阶段为在职或非在职学习。上述信息均以所获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3.“社会工作经历”需连续、完整填写各阶段工作经历,并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位(或具体工作内容),待业经历也须填写,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不填写。4.报考学生司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代码:200110004002),请考生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注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5.报考离退休局保健处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的考生(职位代码:200110005001),请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为临床)或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限临床)或护士执业证书的证书编码(号)及签发(注册)日期,例如:已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为临床),证书编码:XXXXX,签发日期:XXXX年XX月;已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限临床),证书编码:XXXXX,签发日期:XXXX年XX月。未注明以上信息,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三、关于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的问题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统一要求,我们将在考生报名次日起2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核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核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我部2024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将陆续在我部网站公布,敬请关注。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并预祝取得好成绩!咨询电话:010-66096306附件:2024年教育部考试录用职位教育部人事司2023年10月14日...
2023-10-18点击量:2309
税务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税务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税务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有关报考要求和税务机关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和备注栏有关信息。对于招考职位信息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考简章》中“咨询电话”栏注明的电话进行咨询。二、招考职位中,资格条件要求为“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仅限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24年1月1日至招录机关通知报到之日之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以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三、报考人员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专业报考。对于要求大专学历的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可以大专学历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拥有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在报名时,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及对应学位证书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四、报考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或按招录机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报考时未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或提供补充材料,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将不予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一)报考人员学习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填起,并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如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等)、学习类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学习性质(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上述信息均以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二)报考人员各阶段工作经历须连续、完整填写,并注明起止年月(时间应前后衔接,不得有中断、空缺,待业经历不得省略)、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对于没有工作经历的待业人员,应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派出所)、居住地(具体到街道或居委会)。(三)报考人员须在“奖惩情况”栏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包括曾得到奖惩的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信息。其中,奖励应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无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惩处情况未说明的,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惩处。(四)报考人员须在“家庭信息”栏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工作填写个体经营、务农或待业的,须同时注明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址。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五)关于要求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此类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服务基层项目合同约定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本人确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间无借调经历”,如有借调经历的,还须如实注明借调起止年月、借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报考此类职位的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在军队服役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六)招考职位对英语水平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外语水平”栏内详细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七)招考职位对计算机等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八)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名时须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影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招录机关审核。(九)报考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接收招录机关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税务系统各招录机关也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报名考试录用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全过程,对于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招录机关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等各阶段进行比对查核。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存在较大差异的,招录机关将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终止录用程序。对于已经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五、关于招考专业。根据2024年度税务系统考录公务员职位需求编制的专业参考目录(见下表),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相关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使用经教育部批准的院校自主设置(特设)专业报考或尝试使用个别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并在“学科成绩”栏目内完整填报该专业研究方向和所有课程名称及成绩,由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及本单位人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学位硕士所学专业名称在表中的,可以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如“会计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相关专业类别职位均可报考。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凡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序号专业类别目录表包含专业1哲学类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2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劳动经济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海洋经济学,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3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税务,国际税收4金融学类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精算学,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金融审计5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发展合作6法学类法学,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知识产权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法律,纪检监察,经济犯罪侦查7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注:该专业名称为“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国际文化交流,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东亚事务与东亚关系,国际事务,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8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女性学,人口学,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社会政策9民族学类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10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11公安学类公安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技术侦查学,海警执法,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警务,铁路警务12教育学类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认知科学与技术,教育法学,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科学与技术教育13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化,对外汉语,中国学,文秘教育,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语言与文化,数字人文14新闻传播学类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时尚传播,国际新闻与传播,会展,新媒体与信息网络,媒体创意,新闻与传播,出版,广播电视新闻学15历史学类历史学,考古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史,世界历史,博物馆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16数学类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17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声学,量子信息科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无线电物理,系统科学与工程18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测量学与技术,资源化学19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20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军事海洋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21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空间科学与技术,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固体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行星科学22地质学类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23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整合科学,神经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医学信息学,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24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儿童发展科学,犯罪心理学,航空航天心理学,计量心理学,临床认知神经科学,学校心理学,健康心理学25统计学类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据科学,生物统计学26力学类力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27机械类机械,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程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制造工程,体育装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智能制造工程,智能车辆工程,仿生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兵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增材制造工程,智能交互设计,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28仪器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智能感知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29材料类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稀土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功能材料,生物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智能材料与结构,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生物材料30能源动力类能源动力,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能源与资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储能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核能工程,航空发动机工程,燃气轮机工程,航天动力工程,清洁能源技术,储能技术,能源服务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可持续能源31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电气技术教育,电机电器智能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气工程,电缆工程,能源互联网工程,智慧能源工程,电动载运工程32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真空电子技术,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学,微电子制造工程,微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信息工程,信息科学技术,信息物理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水声工程,电子封装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医学信息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人工智能,海洋信息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柔性电子学,智能测控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33自动化类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邮政工程,核电技术与控制工程,智能装备与系统,工业智能,控制工程,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34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仿真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科技防卫,物联网工程,传感网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艺术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新媒体技术,电影制作,保密技术,服务科学与工程,区块链工程,计算机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虚拟现实技术35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铁道工程,智能建造,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土木水利,农田水土工程,人工环境工程,城市水系统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36水利类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务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智慧水利37测绘类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38化工与制药类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安全工程,涂料工程,精细化工39地质类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智能地球探测,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40矿业类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矿物资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智能采矿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41纺织类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丝绸设计与工程42轻工类轻化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制浆造纸工程,制糖工程,发酵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43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飞行技术,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邮轮工程与管理,轨道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运输,航空交通运输,管道交通运输,智慧交通,智能运输工程,交通运输与工程44海洋工程类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海洋机器人,智慧海洋技术45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智能飞行器技术,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飞行器运维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46农业工程类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农机装备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水土工程47林业工程类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家具设计与工程,木结构建筑与材料,林业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48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地球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资源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49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临床工程技术,康复工程,生物与医药50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储运与加工教育,食品工艺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用菌科学与工程,白酒酿造工程,食品工程,发酵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51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智慧建筑与建造52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灾害防治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工程,安全生产监管53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系统工程,轻工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合成生物学,生物技术与工程54植物动物生产类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烟草,应用生物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智慧农业,菌物科学与工程,农药化肥,动物科学,经济动物学,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农业,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生物育种科学,饲料工程,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55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农业资源与环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质科学与工程,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科学与技术,湿地保护与恢复56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学57林学草学水产类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工程,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业,智慧林业,水产,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捕捞学,渔业资源,草学,渔业发展58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系统理论,系统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保密管理,系统分析与集成,系统科学,邮政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审计,计算金融,应急管理59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商务策划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商品学,连锁经营管理,食品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劳动关系,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经济,体育产业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零售业管理,创业管理,海关稽查60财会审计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61农业经济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营管理教育,林业经济管理,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乡村治理62公共管理类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应急管理,高等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学,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海关管理,交通管理,航运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海警后勤管理,医疗产品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外安全管理,自然资源登记与管理,慈善管理,航空安防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险63社会保障类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险64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情报学,图书情报65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66工业工程类工业工程,总图设计与工业运输,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产品质量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67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68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69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与影视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艺术学,广播电视70英语相关专业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商务英语,英语语言文学,翻译[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翻译”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语言学”专业]71其他外语语种[参照英语]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2023年10月15日...
2023-10-15点击量:2222
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3年10月14日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26日,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home/gkhome.html)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公布。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登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2023-10-15点击量:2236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一、关于报考条件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2.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答: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3.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5.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相应职位。6.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哪些倾斜措施?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中央机关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可以单独或者综合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7.《招考简章》中提出的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答:对于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招考简章》中仅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8.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9.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答: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答: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12.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答: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13.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答: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公安特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以后出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以后出生)。14.报考者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答:报考者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15.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答:除2024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二、关于报名16.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答:报考者每次只能报考1个职位,在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不可再次报考原职位。17.《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答: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纸质《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一般在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18.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答: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三、关于资格审查19.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答: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一般应当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20.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答: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21.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答: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和专题网站查询。四、关于笔试22.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答:笔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情况请向承担笔试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查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23.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答:报考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24.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答:报考金融监管财经类职位、金融监管综合类职位、金融监管法律类职位、金融监管财会类职位、金融监管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25.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答:报考证监财金类职位、证监会计类职位、证监法律类职位、证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2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7.如何选择考试地点?答: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其中,对于8个非通用语职位、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将统一安排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参加考试。28.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答: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确定合格分数线。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分别划定。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五、关于面试29.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答: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30.什么时间进行面试?答: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4年3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31.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答: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分值比重及有关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详情可查看《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32.为何有些职位需要组织调剂?答:个别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可以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六、关于体检和考察33.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答: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3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答: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35.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者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36.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答: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37.哪些机关实行差额考察?答: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省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录用标准的,不得录用,如有需要,招录机关可以顺延递补后续考生进行考察。38.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39.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七、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40.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答: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41.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4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4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4)使用作弊器材的;(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44.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45.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答: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46.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47.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答: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八、其他48.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答: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49.报考者应当如何备考?答: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些能力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50.《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12370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日8:00—18:00第二章报考网络技术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请考生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谷歌、IE、360、火狐浏览器访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如使用IE浏览器,请选择IE8及以上版本;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浏览。2.请考生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3.《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中,下载的文件类型有:*.rar、*.zip、*.doc、*.xls、*.xlsx。*.rar文件用WinRAR打开;*.zip文件用WinZIP打开;*.doc文件用Word打开;*.xls、*.xlsx文件用Excel打开。(注:“*”代表文件名称)如在专题网站下载的招考简章出现无法打开的情况,请将浏览器更换为谷歌或360极速模式后再次下载。如出现下载的招考简章文件名为乱码的情况,请文件名中的乱码修改为英文字母,“zip”前面的“_”修改为“.”,即可正常解压文件打开。4.考生登录网站,必须完成“考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职位填报”等操作并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后,才能将信息提交至招录机关审核。5.为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6.报名截止后,考生将不能进行注册,无法补充、修改或删除任何个人信息(含考试地点),也无法进行职位填报和修改(含改报、职位恢复和退订)操作。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前,按招录机关要求修改或补充完所需信息后,再进行一次职位提交操作,否则招录机关将无法看到考生信息。7.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考生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二、考生注册1.如何注册新用户?通过首页的“个人中心”或“考生报名入口”注册新用户。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点击“我同意”后进行注册。考生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弹出注册成功提示,完成注册。2.注册时如何填写姓名?姓名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并且与身份证件一致。3.注册时如何设置密码?密码为8—30位的组合,必须包括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4.忘记密码怎么办?可以凭借注册邮箱和账户安全问题找回,请确保注册邮箱准确有效;或者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5.保存注册信息时,没有弹出注册成功提示,怎么办?有可能考生所在地区网速比较慢,建议考生避开报名高峰时段进行报名。6.保存注册信息时,提示注册信息有误,怎么办?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信息,如电话号码、密码、邮箱等未按要求填写,会有红框标注提示。出现注册信息有误的提示后,请考生查找红框标注的信息,按照红框旁的要求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7.注册后不能登录怎么办?有可能是考生上次登录时没有点“退出”按钮正常退出,请考生先打开浏览器清除缓存,关闭浏览器重新打开网站登录;也有可能是网速慢或密码输入错误,请考生重新登录。8.往年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的注册信息(如账号、密码等)今年能否使用?不能用。9.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怎么办?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个人未注册但在注册时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请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三、个人信息填写1.如何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完成首次登录后,页面弹出完善个人信息对话框,点击“完善个人信息”,进入“考生基本信息”页面,填写个人信息;也可以在“报考职位”页面中,点击“完善个人信息”按钮,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弹出是否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确认页面信息填写无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基本信息”页面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考生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考试地点是考生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2.如何填写备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请在此处说明;如没有,请填无,不能不填写内容。四、职位填报1.如何进行职位填报?建议考生提前在首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招考简章》,查看所有职位。职位填报过程包括“我要报考”和“职位提交”两步:(1)点击“个人中心”的“职位查询”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职位选择后,点击职位列表最后的“职位说明”按钮,进入职位详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我要报考”按钮。(2)在“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完成职位填报。2.报名信息提交后,网页显示的报名信息没有更新怎么办?(1)请点浏览器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2)在“常规”页“浏览历史记录”栏中点[设置];(3)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每次访问网页时”选项;(4)点[确定]-[确定]。3.如何使用职位收藏功能?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职位查询”或“报考职位”中的“职位填报”后,点击所选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职位收藏”按钮,此后可在“职位收藏”页面中快速找到该职位,按照职位填报流程完成报名。五、资格审查状态查看1.如何查看资格审查状态?登录专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查看资格审查状态。2.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怎么办?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在此之前请不要进行退订职位或改报操作,也不要修改任何信息。3.资格审查状态为什么一直显示“待审核”?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需要一个过程,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4.为什么“报考职位”页面中有职位信息,但没有资格审查状态?未按要求进行“职位提交”操作,重点检查是否点击“职位提交”按钮。5.如何查看某职位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定时更新,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1)通过“职位收藏”页面查看。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职位查询”后,点击需查看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下方“收藏职位”按钮,点击确定后,即可在“个人中心”的“职位收藏”页面中查看所选职位的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2)通过“报考职位”页面查看。若已报考职位,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在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中查看所选职位的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六、信息修改1.如何退订职位?职位未提交前,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职位提交后,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撤回修改”按钮,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需要注意的是,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后,无法退订职位。2.如何修改个人信息?职位未提交前,点击“个人中心”左上角“修改个人信息”按钮后可进行修改。职位提交后,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撤回修改”,再点击“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直接点击“补充资料”按钮即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先退订该职位才可修改个人信息,一旦退订,将无法再次报考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修改个人信息。3.如何改报职位?职位未提交前,需退订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职位提交后,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撤回修改”,再点击“退订该职位”,之后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如需报考原职位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重新提交”按钮,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但不可再次报考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改报职位。七、信息安全注意事项1.为防止信息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访问专题网站前,按以下步骤操作:(1)点击浏览器菜单中[工具]-[Internet选项];(2)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3)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4)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5)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2.每台电脑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且避免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建议每位考生报名完毕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或关机重启电脑)后,下一位考生再重新打开浏览器开始报名。3.每次访问专题网站时,请直接输入http://bm.scs.gov.cn/kl2024进入,避免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假的“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12370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日8:00—18:00第三章考务安排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8日8:00后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注册密码登录专题网站考生报名入口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二、什么是“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照片处理工具”是对报考人员所需上传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的专用照片处理软件。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源照片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处理工具”可于2023年10月26日后下载使用。请报考人员提前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下载使用方法: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点击下载”->按要求处理照片并保存。三、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一般采取网上确认的形式。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在此期间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各地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在专题网站查询。无法办理网上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到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四、如何办理报名确认?1.报名确认的具体步骤是什么?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流程为:“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阅读报名确认须知”->“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1)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报考人员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即可登录。(2)阅读报名确认须知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确认注意事项》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3)上传照片阅读报名确认须知完成后,跳转至“上传照片”页面。仔细阅读“照片要求”及“有关说明”内容。选择“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输入验证码,点击“上传照片”,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操作。(4)选择考点城市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同时考虑实际需要,本次笔试拟在200余个城市设置考点(具体名单可在报名确认时查询)。照片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选择考点城市”页面,只有一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会自动选中,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多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城市后,需点击“保存”按钮方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如果选择的考点城市显示“该考点城市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5)确认信息考点城市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确认信息页面。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信息确认操作。(6)缴费报考人员确认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缴费页面。报考人员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支付”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框,点击“是,我要缴费”按钮,生成订单,并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支付完成后,自动跳转回报名确认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确认。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按当地考试机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①符合减免考试费用要求且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②其他经当地考试机构确认需现场办理的人员。这些报考人员应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拨打咨询电话,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注: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的页面左下方点击“常见问题”,查看有关政策问题、考务问题、技术问题解答。2.网上报名确认应注意哪些事项?(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前,须仔细阅读首页《重要提示》相关内容,并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时间截止前,需按要求进行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操作。网上报名确认截止后,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未确认,无法参加考试。(4)为便于顺利完成报名确认,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开通首日及结束日等高峰时段。(5)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登录操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3.网上报名确认流程的状态标识(1)未完成状态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灰色”,表示该步骤还未完成。(2)正在进行状态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红色”,表示该步骤为正在进行状态。(3)已完成状态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表示该步骤为已完成。(4)不可修改状态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且标有红色“—”符号,表示该步骤已完成且不可修改。4.常见问题(1)报考人员照片已经上传成功,能否修改?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未缴费报考人员的照片可以修改,已缴费报考人员不可修改。(2)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出现“文件流丢失”,如何解决?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若出现“文件流丢失”的提示信息,请检查使用的浏览器是否为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和版本,使用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及版本即可解决。(3)网上支付成功,但系统显示还未完成缴费,如何解决?该问题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报名确认系统。若银行卡确实扣款,请记录支付订单号,联系当地考试机构进行支付记录核对,无需重复缴费。(4)使用支付宝时,点击“支付”进入支付宝系统出现“错误代码ILLEGAL_EXTERFACE”,无法进行支付,如何解决?该问题是电脑安装软件环境造成的,报考人员可更换其他电脑登录系统进行支付。(5)点击“支付”按钮,无法跳转至支付平台,如何解决?首先检查电脑是否安装并开启360安全卫士、360杀毒、腾讯电脑管家或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如已开启,请临时退出,重试支付操作。如还未解决,该情况可能是由于IE浏览器安全设置造成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IE浏览器菜单栏->工具选项下“Internet选项”->隐私选项卡中将倒数第二个复选框“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取消勾选,最后点击“确定”。(6)推荐浏览器使用版本。推荐在1280*1024分辨率下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9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系统。五、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六、如何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仔细阅读《准考证打印须知》,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显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即可完成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七、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1.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2.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5.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6.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7.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8.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9.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10.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11.如对试卷、答题卡等有疑义,请现场提出,以便及时、妥善处置。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八、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九、如何查询笔试成绩?2024年1月,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十、如何获得笔试成绩单?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报考人员确实需要的,可在2024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咨询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7:00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66、0531-66680723、0531-66680779咨询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每日8:00—20:00;11月19日至11月26日,每日8:00—20:00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66、84237866、84237802咨询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7:00报考人员也可通过点击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首页的“在线咨询”图标咨询相关考务或技术问题。...
2023-10-15点击量:2074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共计划招录3.96万人。考生可于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进行网上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1月26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主要有3个方面特点: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把好新录用人员政治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对考生政治素质的测查评价贯穿招考全过程各方面。其中,笔试、面试内容突出公务员的政治属性,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德、能、勤、绩、廉,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二是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录用政策、录用计划向基层一线和高校毕业生倾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设置2.6万个计划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近2.7万个计划补充到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实际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等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设置3000余个计划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积极投身国防事业。三是坚持分类分级考试,进一步提高选人的精准性科学性。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考试内容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特点分别设置,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突出测评理论思维、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对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突出测评贯彻执行、基层工作等方面能力,对行政执法类职位突出测评依法办事、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力。面试方式和内容由招录机关根据招考职位的性质、特点等研究确定,注重体现履职要求。部分招录机关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测查评价,有9个部门在笔试阶段组织专业科目笔试、40个部门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国家公务员局郑重提醒,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希望广大考生从选择报考的那一刻起,就自觉践行诚信要求,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诚信守约。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国家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监督,打击考试作弊,查处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