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5 09:20:32|已浏览:1267次
1.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有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三种。
2.现场质量检验的内容如下。
(1)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实行“三检制”,即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检查认证后方可掩盖。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由于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时,也应经检查认可后方可复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3.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的主要内客如下。
施工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正确配置施工生产要素和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这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共同责任。
(1)建设单住的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协调和决策,保证竣工项目达到投资决策所确定的质量标准。
(2)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对施工质量的验收签证、设计变更控制及纠正施工中所发现的设计问题,采纳变更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等,保证竣工项目的各项施工结果与设计文件(包括变更文件)所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3)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自控,保证交付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建设工程产品。
(4)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审核施工质量文件、报告报表及现场旁站检查、平行检测、施工指令和结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的应用,监控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活动行为,协调施工关系,正确履行工程质量的监督责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4.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奎、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就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5.参加质量验收的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解决.
(1)协商是指产品质量争议产生之后,争议的各方当事人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互谅互让,争取当事人各方自行调解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当事人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纠纷既不伤和气,节省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也免去了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不必要的工作。因此,协商是解决产品质量争议的较好方式。
(2)调解是指当事人各方在发生产品质量争议后经协商不成时,向有关的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这些机构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说服争议各方,使各方能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质量争议的方式。
(3)仲裁是指产品质量纠纷的争议各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速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构做出裁决,争议各方有义务执行的解决产品质量争议的一种方式。
(4)诉讼是指固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在当事人与有关诉讼人的参加下,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纠纷案时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它与其他民事诉讼一样,在案例的审理原则、诉讼程序及其他有关方面都要遵守《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6.土方施工准备技术要点如下。
(1)勘察施工现场
摸清工程场地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施工场地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供水、供电、通信等情况,为施工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2)编制土方施工方案
研究制定现场场地整平、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基坑开挖图,确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选定开挖机具,劳动力的安排。深基坑开挖还应提出支护、边坡保护和降水方案。
(3)场地清理
拆除房屋、古墓,拆迁或改建通信、电力设备、上下水道以及其他建筑物,迁移树木,去除耕植土及河塘淤泥等工作。
(4)作好排水设施
修筑临时性扣永久性排水沟,将地面水排走或排向低洼处,再用水泵抽走,使场地保持干净,不积水。山坡地区,应在较高一面的山坡上开挖截水沟。在低洼地区施工时,除开挖排水沟外,必要时应修筑挡水土坝,以阻挡雨水的流入。
(5)修建临时设施及道路
根据工程情况修建简易的生产及生活设施,同时敷设现场临时的水、电管线路。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永久性道路修筑满足机械场内施工的道路。
(6)准备机具、物物质员
作好设备调配,对进场挖土、运输车辆及辅助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准备好施工用料,按施工平面图要求堆放。组织土方施工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员劳动力。
7.混凝土灌注桩的材料质量要求如下。
(1)水泥,宜用32.5强度等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石子,质地坚硬的碎石或卵石均可,粒径为5—35 mm,含混量不走于2%。
(3)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4)钢筋,品种、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井有出厂材质书和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坍落度取70—100 mm,水下灌注时取180—200 mm,强度等级应在C25—C40之间。
8.该混凝土小型砌体工程的材料质量要求是什么?
(1)小砌块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 d。
(2)砌筑小砌块时,应清除表面污物和芯柱,用小砌块孔洞底部的毛边,别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3)普通小砌块砌筑时,可为自然含水率;当天气干燥炎热时,可提前洒水湿润。轻骨料小砌块,由于吸水率大,宜提前l d浇水湿润。当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为防止游砖,不应进行砌筑。
(4)施工时所用的砂浆,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
9.结构工程材料质量的基本要求如下。
(1)为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应选择合适的供货方。
(2)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材质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如果不具备或证明资料有疑义,应抽样复验,只有试验结果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时才能采用。
(3)工程中所有的钢构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有关质量资料。由于运输安装中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并落实。
(4)凡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钢结构件,受工程重要性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可靠性的材料和钢结构件等,均应进行抽检,对于进口材料应进行商检。
(5)对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的要求必须充分了解,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如焊条的选用应符合母材的等级,油漆应注意上、下层的用料选择。
(6)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特性。对于重要的构件应按合同或设计规定增加采样的数量。
(7)材料的代用要征得设计者的认可。
10.钢结构工程进场的原材料管理如下。
(1)加强对材料的质量控制,材料进厂必须按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2)焊材必须分类堆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焊材库必须干燥通风,严格控制库内温度和湿度。
(3)钢材应按种类、材质、炉号(批号)、规格等分娄平整堆放,并做好标记。
(4)压型金属板应按材质、规格分批平整堆放,并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接痕、泥砂油污明显凹凸和皱褶。
(5)高强度螺栓存放应防潮、防雨、防粉尘,并接类型、批号、规格分类存放保管。对期保管或保管不善而导致螺栓生锈及沾染脏物等可能改变螺栓的扭矩系数或性能的螺拴,应视情况进行清洗、除锈和润滑等处理,并对螺拴进行扭矩系数或预拉力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6)由于油漆和耐火涂料属于时效性物资,库存积压易过期失效,因此宜先进先用,注意时效管理。对由于存放过火,超过使用期限的涂料,应取样进行质量检测,检测项目接产品标准的规定或设计部门要求进行。
(7)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进料验证、入库、保管、标记、发放和回收制度,使影响产品质量的材料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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