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背景
随着全球气候问题的加剧,世界范围内对于减缓气候变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呼声越来越高。低碳发展成为各国共识,发达国 家率先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低碳经济和减排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国作为发展中 国 家,本着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履行着我国碳排放义务。
2020 年,中 国政 府首 次向国际社会宣布了中 国碳排放的目标,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 在 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实现碳中和。
2011年,国 家发改委颁布《关于开展 碳排放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 和深圳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
2012年,国 家发改委于出台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了规范的碳市场管理机制。
2014年,国 家发改委发布《碳排放权建议管理暂行办法》,首 次明确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总体架。
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成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新的主管部门,继续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支撑工作。
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投入运行,政 府将在碳排放配额、企业参与范围、产品定价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性的安排。
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 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三项文件,进一步落实全国碳交易市场的管理规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