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点击量:155
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考将在10月23和10月24日开考。近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各位考生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做好考试准备。公告原文如下: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考前14天前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监测无异常的考生无须上报监测结果)。监测无异常且“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需在10月11日至10月15日内登录“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上传“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下载并打印《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注:仅报考10月23、24日考试的考生,上传健康码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不得晚于10月20日)。2.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3.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考生,需于考前7日内主动与参加考试的考区考试中心联系,如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可由区考试中心登记并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确定未参加考试且情况属实的退报考费,其他情况不退报考费;如本人坚持要求参加考试,须经各区教委和考试中心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安排其参加考试。⑴考前健康筛查处于“居家观察”或“居住小区封闭管理”阶段的考生;⑵考前健康筛查处于“集中医学观察”阶段的考生。4.考生应适当提前有序进入考点,在考点内要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并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体温检测低于37.3℃、“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承诺签字并上交《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的考生,可进入考点正常参加考试,体温高于37.3℃且经考区防疫人员研判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5.考生在考点内应佩戴口罩(不建议佩戴N95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6.考生在考点内行进或停止间距要保持在1米以上,在考场内应按指定位置就座。北京教育考试院2021年9月27日本文由培训无忧网课程顾问老师整理发布,更多资讯请关注培训无忧网或添加老师微信15033336050...
2021-10-15点击量:165
10月14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近期,随着国内部分大型教育培训机构关停倒闭,广州地区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也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停业倒闭现象。对此,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第一时间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涉事机构法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机构拿出工作方案、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广州市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交费发票、APP截图等资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家长可通过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等正当方式理性维权。如市民发现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可能提供证明材料。对于涉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纠纷,请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到属地指定地点做好登记、合理反映个人诉求。家长也可以采取法律途径,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收退费有关问题。本文由培训无忧网课程顾问老师整理发布,更多资讯请关注培训无忧网或添加老师微信15033336050...
2021-10-15点击量:97
2021年的高考已经落下帷幕,2022年的高考已近在咫尺,近年来,新高考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很多家长和考生都将目光投向了高考的变化,但是,如果忽略了高考最基本的条件,就可能导致十年苦读,最终无缘考试,从往年的情况来看,不能参加高考的考生至少有三类。第一类考生是被取消高考资格的考生。每年高考中,都有考生因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取消高考资格,有的考生受骗,有的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等等。对于这些违反规定的考生,教育部门也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这些考生的失信行为一旦被发现,将被记录在案,被取缔后将无法参加高考,所以高考考生不要侥幸,以为通过高科技手段作弊就可以放心了。第二类候选人是未毕业的高中生。这里所说的未毕业高中生,不包括作为社会考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主要是指高中一、二高中生,对于非高三考生提前参加高考,教育部的态度非常明确,高中生必须完成三年的高中学习才能参加高考,一旦发现这样的候选人,他们可能面临延迟毕业甚至更严厉的处罚,这样的候选人往往是成绩非常好的候选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希望通过参加高考来检验自己的学习水平,但是这不允许的。第三类考生是高考移民。2020年高考,高考移民事件再次曝光,河北某知名中学的长子被网友曝光在西藏阿里地区参加高考,却没有达到当地参加高考的基本要求,他的父亲没有达到在当地工作的最低年限。事实上,高考移民一直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从根本上触及高考的公平性,毕竟高考是分省份的,不同省份的教育资源和条件差别很大,最终这名涉嫌高考移民的考生没有被清华大学录取,此外,另一名复旦大学学生因“高考移民”被直接开除。正是由于此类高考移民事件不断发生,各地按照教育部对高考的要求,在2022年高考规定中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且校长必须证明学生在该省的学校或学校学习,距离2022年高考报名时间还有不到10天,建议家长和考生慎重报考,不要试图走捷径进入名校,这种情况一旦被发现,可能会影响考生的生活,甚至考生的成绩非常好。如果想在“千马千马过独木桥”成功“上岸”,坚持学习就是“上上之大吉”学生千万不能冒着自己尝试法律的风险,不可避免地会失去高考资格,因此他们在做出任何选择时都必须谨慎选择,在激烈的高考竞争中,唯有坚持和努力,才能顺利“破围”才能上岸”。对于广大学生来说,学习没有捷径,高考也没有捷径,什么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更何况学习?大多数候选人已经努力学习了十多年,学习这件事,需要学生努力去取得胜利,面对高考,高中生要有敬畏之心,无所畏惧,他们必须遵守规则,积极面对挑战,当代大学生必须坚守信念,立于不败之地。高中生该如何“突围”成功“上岸”?一是合理利用高中学习时间,这里的合理利用时间,就是合理安排学习和复习时间,也是合理利用休息时间来争取学习时间。其次,跟上老师的复习步骤,不会及时问老师,其实对于很多学习者来说,最重要的学习方法就是跟上老师的步伐,有任何问题,及时询问并与老师沟通。最后,放松并面对考试,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会遇到很多困难,但只要努力,无论结果如何,都是无悔的青春。本文由培训无忧网整理发布,希望能够对爱课程的求学者有所帮助。更多信息欢迎关注培训无忧网资讯频道或添加老师微信15033336050...
2021-10-15点击量:143
14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告显示,本次国考的报考者可于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7:00为申论。从招录规模来看,此次招考共有75个部门、23个直属机构参加,计划招录3.12万人,相较2020年度的2.4万人、2021年度的2.57万人,本次国考的招录规模突破3万大关,增幅明显。近些年来,国考报名热度不断攀升,自2009年始,国考报名人数已经连续13年超百万,2021年度国考最热岗位报录比达三千比一。随着国考进一步扩招,国考的报名热度或将持续。政策向应届生和基层倾斜:近七成招录计划专招应届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介绍,本次国考录用计划和录用政策继续向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倾斜。其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关决策部署,安排2.1万个计划专门招录应届毕业生,服务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其实,近年来,无论是国考还是省考,公务员招录向应届毕业生倾斜的特征都比较明显。“从国考数据来看,招录计划中,仅面向应届生招录的比例,由2019年的39.17%上升到了2022年的67.3%,这一数据能看出,公务员招考政策鼓励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干一番事业。”华图教育研究院专家郑文照说。除了向应届生倾斜,本次招录还继续坚持基层导向,有8700余个计划补充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并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公务员招考政策鼓励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干一番事业,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招考公告还明确,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这样做是为了帮基层留住人才,解决基层岗位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些年,国家的公务员招录政策一直在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岗位建功立业,一方面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元的就业选择,另一方面,也在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精准选拔人才:深入推进分类分级考试本次招考深入推进分类分级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将分为3类,即由以往的“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变更为“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竹立家认为,将行政执法类岗位单列,目的是为了通过更有针对性的选拔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为依法治国服务。郑文照分析,近年来,公务员招录选拔更加注重精准科学,进一步提高选人质量,推进分级分类考录,选拔科学性不断增强,让选拔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介绍,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突出测评理论思维、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对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突出测评贯彻执行、基层工作等方面能力,对行政执法类职位突出测评依法办事、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力。此外,面试内容也将紧扣招录机关和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性质、特点,注重反映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不同用人需求。加强专业能力测查,将有10个部门在笔试阶段组织专业科目笔试、有52个部门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本文由培训无忧网整理发布,希望能够对爱课程的求学者有所帮助。更多信息欢迎关注培训无忧网资讯频道或添加老师微信15033336050...
2021-10-14点击量:139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内容、程序等提出规范性要求。《通知》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本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1年10月-2022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通知》明确,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附通知原文: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公安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更新专业知识和提升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技能型社会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近年来,社会上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虚假、夸大广告宣传问题日益凸显,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和高校的利益,严重破坏学历教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影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社会声誉。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相关法规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须遵守国家广告监管和教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有关书面授权或审查备案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未经用户同意,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二)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做好内容审核。校内二级学院和高校设置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含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开展或授权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广告宣传。对于发现涉及本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高校应主动交涉、澄清、处理并消除影响。(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特别是有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四)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对涉及虚假夸大违规信息进行有效过滤,不得发布无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本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职责分工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属地高校、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社会助学机构规范广告宣传,完善管理制度,通报典型问题,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教育培训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网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以及相关网站和账号,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置处罚;电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和IP(互联网协议)地址等互联网基础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经认定违法违规的网站和APP等,对有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进行处置;公安机关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认定违法违规的平台、APP等依法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侦查打击。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1年10月—2022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0月—11月底)。各部属高校对本校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广告开展自查和排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属地高校、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社会助学机构等开展自查和排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有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自查自纠。(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底)。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2021年11月前将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如涉及跨省、境外等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线索,请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及时报送教育部,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2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和典型案例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行动结果,通报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有关部门、高校要充分认识整治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建立本地区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有关部门、高校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和高校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鲁亚辉、徐璐,dce@moe.edu.cn。附件:(附件可登录教育部网站下载)跨区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表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2021年9月30日...
2021-10-14点击量:103
一、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须遵守国家广告监管和教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有关书面授权或审查备案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未经用户同意,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二)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做好内容审核。校内二级学院和高校设置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含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开展或授权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广告宣传。对于发现涉及本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高校应主动交涉、澄清、处理并消除影响。(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特别是有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四)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对涉及虚假夸大违规信息进行有效过滤,不得发布无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本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职责分工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属地高校、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社会助学机构规范广告宣传,完善管理制度,通报典型问题,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教育培训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网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以及相关网站和账号,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置处罚;电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和IP(互联网协议)地址等互联网基础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经认定违法违规的网站和APP等,对有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进行处置;公安机关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认定违法违规的平台、APP等依法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侦查打击。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1年10月—2022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0月—11月底)。各部属高校对本校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广告开展自查和排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属地高校、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社会助学机构等开展自查和排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有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自查自纠。(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底)。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2021年11月前将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如涉及跨省、境外等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线索,请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及时报送教育部,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2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和典型案例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行动结果,通报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有关部门、高校要充分认识整治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建立本地区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有关部门、高校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和高校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本文由培训无忧网整理发布,希望能够对爱课程的求学者有所帮助。更多信息欢迎关注培训无忧网资讯频道或添加老师微信15033336050...
2021-10-13点击量:238
根据暨南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现将2021年报考我校博士生入学初试成绩予以公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成绩查询路径。请考生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jnu.edu.cn)主页——境内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本人初试成绩。二、关于成绩复核。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请向我校研招办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1、申请时间:5月11日18:00—12日18:00。2、申请方式:请考生下载复核卷申请表(见附件),填妥后发送传真至020-85223790(自动接收),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传真不予受理。3、复核范围:复核限于有无漏评、漏记分或加错分项目,不涉及评分标淮的掌握宽严问题。4、我办将组织专人复核,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jnu.edu.cn/的博士研究生报名录取系统查询复查结果。本文由培训无忧网新东方考研课程顾问整理发布,希望能够对爱课程的求学者有所帮助。更多研究生报考资讯欢迎关注培训无忧网研究生招生频道或添加老师微信15033336050...
2021-10-13点击量:139
为深入贯彻唐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落实全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会要求,唐山市教育局直面短板,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效,全力推进唐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实施幼儿园扩容增位工程,切实增加公办幼儿学位供给,推进城乡幼儿园全覆盖。建立完善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的制度和长效机制,科学布局城乡中小学,全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5年计划,着力破解“城市挤、农村弱”问题。以办好唐山一中为切入点,鼓励支持市、县一中加快发展,打造普通高中的“样板”,确保全市一中序列学校实现考取全国“双一流”高校人数逐年递增。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严格执行国家、省“双减”政策要求,建立多部门常态化督查机制,严肃惩治违规培训行为,大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推动“5+2”课后服务城乡“全覆盖”,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深入推进校长提升工程和“四有”好老师队伍建设,以“优秀教师师德报告团”巡回报告活动为抓手,营造“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教,在全市教育系统树立敬业奉献、实干为要、雷厉风行、一抓到底的过硬作风,引导广大教师崇尚“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精神,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强化创新意识,在思想上“破冰”、行动上“突围”,着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为导向,以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为抓手,立正、树稳、用好教育评价“指挥棒”,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按照控制在5%以内标准,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同时扩大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深入挖掘公办潜力,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北交大唐山研究院、北理工唐山研究院和西南交大研究生院建设,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下一步,市教育局将重点抓政治引领,用党的创新理念铸魂育人,扛好党建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教,在加强系统党建工作上走在前列。抓公平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在打造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体系上走在前列。抓产教融合,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专业学科动态调整机制,加快高校重点项目建设,在提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能力上走在前列。抓基础保障,全面落实教育保障机制,在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上走在前列。市教育局局长史林友表示,全市教育系统将坚守为党育人初心、强化为国育才担当,深入开展“跟党走、学先进、讲奉献、提质效”主题实践活动,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瞄准全国先进地区争先进位,“争第一、创唯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唐山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10-13点击量:151
随着“双减”政策落地,以K12(指学前至高中阶段的基础教育)为主营业务的教育培训机构步入寒冬。一些机构宣告闭店,而另一些机构则选择转换赛道,其中成人职业教育成为这些机构的新方向。成人职业教育并非是“双减”后才成为新赛道。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2014-2019年,我国职业教育市场规模总体呈逐年增长态势,年均复合增速达11%。“双减”之前,新东方、高途等K12教育领域的头部机构,已着手发展成人职业教育。2020年5月,高途表示,成人教育业务板块已被定位为该公司新的增长引擎。今年3月,新东方数亿人民币A轮融资提供给公职类考试培训服务的导氮教育,这是新东方首次投资公考类培训机构。“双减”之后,K12业务退潮,职业教育迎来了更多的新动作。高途将2021年视为自己的第三次创业,今年7月,“高途”App新上线,记者在该App中发现,其涵盖了英语、会计、公务员、教师、事业单位、医疗考试等十多种成人职业教育项目。同为K12教育龙头的好未来举行轻舟品牌发布会,宣布将正式进入职业教育领域,不仅包括传统的职业技能类,还会包括新型职业类和成人学历类。摩根士丹利发布的《职业教育专项研究报告》指出,中国服务业的增长和制造业技能升级需求将推动职业教育市场的成长,预计2030年前,我国非正规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市场每年增长8%,规模预计将扩展到8700亿元。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讲师刘幸看来,培训机构进入职业教育领域,对于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是一件好事情。“‘双减’将过去义务教育阶段中过度的商业因素一一剥离,还原其民生事业的本质。同时将社会资本引向一些亟待发展的领域,如职业教育,有利于改善中国的整体教育格局,也有利于培养国家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刘幸讲道。在新赛道上如何跑得更好余蕊曾担任过4年的公务员考试教师,可去年年底,她失落地离开了她的岗位。余蕊告诉记者,近年来,考公热、考教资热带动了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部分机构为扩大市场盲目开课,“但师资是个大问题,有些老师,不管专业如何,通过简单培训即上岗,同时教授公务员考试和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行业师资良莠不齐”。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1中国职业培训行业研究报告》,职业教育相关政策频出,对职业培训机构而言,机会挑战共存。职业培训行业迎来经济转型时期新的发展机遇,市场空间广阔,随着新玩家涌入和新技术渗透,竞争将更加激烈。总体而言,行业向规范化、市场化发展,利好有资金实力和教研及师资能力的头部机构。优秀的师资之外,刘幸指出,企业用人注重实操,近些年来,诸如教师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考试中也增加了实操环节的考察比重,“职业教育不光是动嘴皮子。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职业教育机构也应注重培训学生的实操技能,完善场地、设备等配套设施,利用好线上和线下资源,让学生不仅能获得丰富的教学资源,还能够学以致用”。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包括高职百万大扩招、1+X证书制度等。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教师问亚琴建议,职业培训机构可以加强与职业院校、领头企业的深度合作,优势互补,“针对学生、成人、再就业人员开发不同类别的培训课程以及适合行业发展的职业资格证书,让职业证书有门槛更有含金量”。本文由培训无忧网整理发布,更多信息欢迎关注培训无忧网资讯频道或添加老师微信15033336050...
2021-10-13点击量:132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二)工作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推动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对接;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到2035年,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职业教育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显著增强。二、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四)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加强省级统筹,确保公平公正。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及时总结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制度模式。(五)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优化布局结构,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采取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办学等措施,建设一批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施好“双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保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支持在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领域实施长学制培养。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指导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吸引更多中高职毕业生报考。(六)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三、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七)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学前、护理、康养、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制造等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优化区域资源配置,推进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启动实施技能型社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地方试点。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强化校地合作、育训结合,加快培养乡村振兴人才,鼓励更多农民、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八)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九)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各级政府要统筹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规模、结构和层次,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的标杆行业,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培育市场导向、供需匹配、服务精准、运作规范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分级分类编制发布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行业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报告。四、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十)丰富职业学校办学形态。职业学校要积极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共建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学校办学空间。(十一)拓展校企合作形式内容。职业学校要主动吸纳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职教集团,推进实体化运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严禁向学生违规收取实习实训费用。(十二)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各地要把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乡村振兴规划制定的重要内容,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加快发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十三)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养。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强化专业教学和实践要求。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完善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按照职业学校生师比例和结构要求配齐专业教师。加强职业技术师范学校建设。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的规定,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十四)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实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举办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普遍开展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弹性学习和学分制管理,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十五)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完善认证管理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更新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先进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材建设国家事权,分层规划,完善职业教育教材的编写、审核、选用、使用、更新、评价监管机制。引导地方、行业和学校按规定建设地方特色教材、行业适用教材、校本专业教材。(十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教师、课程、教材、教学、实习实训、信息化、安全等国家职业教育标准,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出台更高要求的地方标准,支持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参与制定标准。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督导,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健全国家、省、学校质量年报制度,定期组织质量年报的审查抽查,提高编制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批复学校设置、核定招生计划、安排重大项目的重要参考。六、打造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品牌(十七)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办好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加强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开展学术研究、标准研制、人员交流。在“留学中国”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中设置职业教育类别。(十八)拓展中外合作交流平台。全方位践行世界技能组织2025战略,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合作。鼓励开放大学建设海外学习中心,推进职业教育涉外行业组织建设,实施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计划。积极承办国际职业教育大会,办好办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形成一批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的品牌。(十九)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探索“中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发展模式。服务国际产能合作,推动职业学校跟随中国企业走出去。完善“鲁班工坊”建设标准,拓展办学内涵。提高职业教育在出国留学基金等项目中的占比。积极打造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职业学校,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各地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对外合作规划,作为友好城市(省州)建设的重要内容。七、组织实施(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对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责。国家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各省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干部队伍。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新时代职业学校党组织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二十一)强化制度保障。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优化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二十二)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正面宣传,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职业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2021-10-13点击量:2750
通知强调,要倒排工期。要求各地做好本地区培训机构拟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总量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牢牢把握2021年底前完成登记工作这个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确保登记工作如期完成。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对于未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机构的现有培训机构,应当设定截止日期,日期届满,由教育部门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或调整办学内容。通知明确,要优化流程。要求各地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优化换证、登记和变更、注销等“营改非”登记工作流程。一是申请换发新证。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同时交还原办学许可证;经依法依规审批,审批机关重新颁发新办学许可证后,及时注销或变更原办学许可证。二是申请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持换发的办学许可证,向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政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登记。三是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办学许可审批机关应告知并督促培训机构自办学许可注销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办结后及时告知结果。通知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是“双减”工作关于培训机构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政策落地,关系到培训机构违规上市清理整治工作效率,关系到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工作成效,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不打折扣、全面完成相关任务。本文由培训无忧网整理发布,更多信息欢迎关注培训无忧网资讯频道或添加老师微信15033336050...
2021-10-12点击量:2635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在2021年12月底前,各地要按程序制定出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9月底前)。各地发展改革(价格)、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及省“双减”政策和《通知》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各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成本调查阶段(2021年10月底前)。各地要全面摸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规模类型、经营收入、收费标准等情况,完成成本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培训机构数量少的,应开展全面调查;数量较多的,应选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机构进行调查,确保成本调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可参考性。(三)制定标准阶段(2021年11月底前)。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解读,统筹考虑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以及当前培训机构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以实现降费减负为目标,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拟订初步定价方案,连同本地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情况一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四)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各地要按程序制定出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衔接,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和市场监管局。后期要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开展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培训收费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和收费监管长效机制。...
2021-10-11点击量:2766
考虑到现实情况以及众多家长的疑虑,官方正式回应有关学科培训的消息: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培训机构可以重操旧业。条件一:在规定时间内补课双减政策明确说明禁止学科培训机构在寒暑假、周六日以及节假日补课;并没有说明周一到周五的时间不能补课。因此,培训机构可以在周一到周五五天时间补课。有关部门增加一条新条件:线下补课不得超过晚上八点;线上培训不得超过晚上九点。提出的新规有一定道理。学生们每天上学已经很累了,不超过晚上九点可以得到良好的休息,保证睡眠质量。条件二:补课内容注意规范近年来,补课机构带着明显的功利性,讲课内容往往带有超前性,节奏很快,非常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学生一时之间消化不了大量的知识,会让他们的学习任务更加繁重。因此教育部特别规定,补课机构必须注意讲课内容和进度,不能时间紧就把任务强加给学生。一旦补习班开课就要规划好课程内容和课时,否则会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惩。条件三:必须持有相关资质双减政策对于一部分非法补课机构给了致命的一击。这次政策也特别说明,允许开课的辅导机构必须持有相关资质作为前提,不给非法辅导机构机会。长期以来,由于培训机构数量繁多,达到了良莠不齐的程度。很多家长为孩子补课往往忽视了培训机构的资质。这不仅无法保证教学质量,出了事也不能及时承担责任。因此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将继续打击非法辅导机构,维护正当的、有办学资质的培训班。双减政策下,为什么补课机构没有被取缔?很多家长认为,既然双减政策的下发就是为了减轻孩子压力。如果培训机构“死灰复燃”,虽然培训时间减少,但学生的负担依然会很重。尤其是那些贫困家庭,没有条件为孩子补课,这样岂不是更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吗?为什么不直接取缔辅导机构,让孩子正常上学呢。这个问题不难回答。每个孩子受到先天因素的影响,智力水平参差不齐。很多学生跟不上学校的讲课速度、成绩无法提升。每个老师面对一群人教学,不可能把每个孩子的学习进度都照顾的面面俱到。想要提升成绩,一大部分学生都需要补课。有关部门放宽政策、允许补课,正是考虑到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都不同。从另一层面说,当前的学科培训制度正是时代的产物,不会从根本上消失。本文由培训无忧网整理发布,更多培训资讯,请关注培训无忧网公众号。...
2021-10-10点击量:2819
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本月23、24日进行。近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从10月9日起,考生须详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行程;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须主动出示“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考生应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龙江省成人高考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签字后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考生应随时关注当地考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下附通知原文:黑龙江省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本月23、24日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我省有关防疫要求,现将我省成人高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考生自觉遵行。一、考前准备1.考生须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预防工作。考前避免非必要外出,尽量避免前往商场、车站、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出行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门必须佩戴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勤洗手,做好房间清洁、通风等个人防护。从10月9日起,考生须详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行程。2.考生如在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考前14天行经非低风险地区,考前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须第一时间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由考区会同属地卫健、疾控部门综合研判确定考生能否参考。3.考生须在考前48小时内(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4.我院将于10月15日开通准考证打印系统,考生凭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黑龙江省成人高考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二、入场检查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考场时,须摘除口罩,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2.考生须主动出示“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若高于37.3℃者,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3.考生应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龙江省成人高考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签字后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三、其他要求考试组考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和考区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衷心祝愿全体考生考出好成绩!附:(附件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下载)1.《黑龙江省成人高考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2.《黑龙江省成人高考各地市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1年10月9日...
2021-10-10点击量:2786
近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办法指出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含节假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准备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们注意安排好时间!附原文: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招生计划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正式公布。二、考生报名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院校负责组织。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一)报名条件1.具备报名资格。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各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所做的政审结论负责。有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不得报名。(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含节假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三)报名考试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变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批复》(黑财综〔2013〕181号)文件规定,凡是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的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50元。(四)报名工作程序1.网上注册。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2.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准确填写考生自然信息、报考信息、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需依据《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件1)和《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附件3)认真准确地填写。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修改和查询的流程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操作(支付支持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在所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照片、信息校验、照顾政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等相关工作。确认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8日(不含节假日)。各院校打印《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4)交由考生本人核对。考生需对信息登记表中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不得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报名成功,签名确认的信息出现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必须是考生本人联系方式,确保有需要时可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4.信息采集程序及办法。考生信息采集分为两部分: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各院校统一组织。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的考生请抓紧补办,否则无法报名。5.报名信息审查。各院校须按照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所在院校”、“学制”、“在校所学专业”、“应试语种”、“学号”等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留存本单位备案。三、考试组织(一)考场编排省招考院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统一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考点考场以市(地)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2022年3月上旬下发。各地市招考院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院。考场对照表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将由省招考院统一印刷后下发各地市招考院。(二)准考证打印考试前5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疫情防控需要时),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后,方可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三)考试的组织及命题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5)统一组织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四)考试科目、分值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五)考试时间安排时间日期 2022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外语(英、日、俄)下午14:00-16:30专业基础课(六)考试实施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地)招考院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七)评卷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厅〔2021〕1号)执行。(八)成绩发布考生成绩将于2022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院校负责受理、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报送至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院校。由各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四、填报志愿(一)填报时间及安排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成两次填报志愿,具体安排如下:1.第一次填报:4月7日至9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普通考生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填报普通志愿的,不再享受照顾政策。2.第二次填报:4月19日至20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具体照顾政策如下:一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根据省招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有关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在报考院校普通考生专业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二是兴边富民支教团推荐免试。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黑招委办〔2019〕11号)文件执行,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直接录取。三是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免试。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第485号)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获得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推荐免试资格:一是2021年退役,已经完成专科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含应届毕业生入伍和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两种情况);二是2022年7月预计能够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保留专科学籍,退役后回校继续完成学业)。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按照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计划,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向有关高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推免遴选(测试),通过推免遴选(测试)后由相关高校办理录取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填报方式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填报本人志愿。网报系统默认考生的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考生首次登录时系统将强制考生修改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和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三)注意事项1.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按照招生院校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退档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2.各院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便利的上网条件。如若考生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应由考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院校核实考生身份后填写《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件6),传真到省招考院进行补办。传真电话:0451-82376274,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82376072、0451-82376270。五、录取(一)录取时间和方式录取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3日。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1.省招考院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省招考院依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按科目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正式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3.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由招生院校对投档考生是否录取进行确定,对未录取考生的未录原因负责做出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委办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5.录取通知书寄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至考生本人。(三)剩余计划征集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考院将于2022年4月16日至17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四)考生档案组建各高职(专科)院校接到本科院校寄来的通知书后应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考生数据将由省招考院下发至各院校,各高职(专科)院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并通过机要分别寄送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所有学籍档案材料;(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五)新生入学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考生入学报到时,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审查考生本人与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中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或报到时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情况的考生,由招生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六)学籍管理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高校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六、学费、待遇、毕业证书及就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高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毕业证书、就业等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本校录取院校相同本科专业在校生的标准收取,招生高校在招生前应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七、有关要求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是全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招生考试院、各市(地)招考院和有关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和公平公正。2.抓好组考防疫工作。省招生考试院、各市(地)招考院和有关普通高校要按照全省普通高考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报名、考务、评卷、录取等工作,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安全保密教育,认真做好考生咨询与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实施阳光招生。有关防疫组考工作中的考试实施、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按照省招委会办公室2021年5月1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执行。3.严肃工作纪律。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全省专升本招生考试各环节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附件:(附件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下载)1.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2.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说明3.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4.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5.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6.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